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2-03-01 04:13:38   浏览次数:

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复试分为两部分(材料审核、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各部分分别参照定量指标体系独立打分(满分百分制),最后由复试小组根据各部分权重,计算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录取:

一、      复试组织:

医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由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既往研究生培养情况(导师、培养质量、上线人数)分配指标,各学科组织专家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复试组成员人数必须在5人及以上。

复试小组各位专家负责学生复试全过程,分别对考试递交材料及其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进行打分,所有复试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

二、     复试内容及其评价体系

1、        材料审核:根据考生递交申请材料,由复试小组进行审核,对考生科研经历、科研能力、学生学业成绩和英语水平进行打分(百分制)。

2、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既往科研背景,介绍自己硕士毕业论文,或就某个个人感兴趣的科研问题进行5-10分钟陈述,并就专家提问问题进行答辩。每人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根据学生陈述和答辩情况,就学生的专业英语、综合素质、创新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打分。

三、     录取

各专业根据招生指标,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30%+ 材料审核×30%+综合素质×40%

  

注:初试成绩、材料审核及综合素质得分均以百分制计算

 

                                                                     2010年3月1日

 

附件: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