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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6 16:10:44   浏览次数: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自2019116日起,开始启动2020年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

          1.根据相关通知精神,2020年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200元。

    2.医疗保险年度由学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011日至20201231日)2019年入校的新生,且参加了2020年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在正式注册后至20191231日,视为参保。

 

二、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我校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位同学重视。学校筹资为加入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的每一位学生配套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充。

 

三、参保学生范围

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港澳台学生及到外校交流的学生。

注意:入学前已参加过工作且已缴纳过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务必提前将原有职工医疗保险注销(具体方式请联系原工作单位),否则因保险冲突无法参保,责任由本人承担

下列情况不在参保范围:在我校借读的学生、外国留学生、外校到我校交流的学生、各类成人教育学生、未取得正式学籍延期入学的学生。

 

四、工作安排

(一)参保登记:2019116-1111日。

        学生登陆平台:http://service.sdu.edu.cn ,核对个人信息完成后,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登录说明见附件1:医保平台登录说明)。

 1.参保:参加本年度医疗保险的学生,缴费方式选择:“校园卡缴费”或“现金缴费”并提交。

 2.免费:此方式仅针对代缴及免缴的学生。学生进入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即可,无需缴费。

 3.弃保:弃保的学生,缴费方式选择:“弃保”并提交。下载附件2《弃保申明书》并签字,上交学院备案。弃保后想重新入保的同学,需到学院管理员处进行现金缴费入保,无法选择校园卡缴费。

参保登记报名工作自201911613:30正式开始,1111日下午17:00结束,超过此时间将不再受理参保登记报名事宜。

(二)参保缴费:20191112-1114日。

1.校园卡扣费:

校园卡扣费时间为111213时至17,在此期间请确保校园卡余额大于200元(新充费的,请先到POS机圈存、确保款项到账),以便扣费。集中扣费结果可在1113日登陆医保平台进入医保报名查看页面查询。校园卡扣费失败的同学,可选择现金缴费。

2.现金缴费

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校园卡缴费的学生,在进入平台核对个人信息后,缴费方式选择:“现金缴费”,并提交。重新进入医保平台后,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无需后续查询。现金缴费时间地点为: 1113日下午14:00-17:00趵突泉校区四号办公楼101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382054

(三)代缴及免缴

1.学校代缴

此类学生仅指2019年度评为“特殊困难”的本科生

2.政府免缴

此类学生仅指济南籍(含所属区县)属下列情况的学生。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参保时还需同时向济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

1)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主要包括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参保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定补对象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证件丢失的,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按正常标准缴费。

符合“政府免缴”的济南籍学生,请持相关证件至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中心校区文史楼115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环节,系统提示“您免缴费!”此时视为成功入保。若未经审核,选择报名医保后,按正常标准缴费;选择弃保后,无法入保。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