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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在职研究生2019年度第2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30 09:51:20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申请学位的在职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部2019年度第2批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现将临床医学院2019年第2批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526、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28日下午3点前(注:授位材料均由各医院教育处汇总报送)。

一、 目前学位授予工作进程:

    (一)此次学位授予工作目前尚在学位论文评阅阶段;

(二)在职博士、硕士待盲审结果反馈后,学校研究生院、齐鲁医学院及临床医学院分别将盲审结果录入个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请随时留意群内通知及个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盲审结果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进程:

(一)外审结果反馈后依如下情况相应处理:

    1、外审结果无异议的,可与导师请示沟通后安排答辩;答辩截止日期526日)前外审结果未回的,请务必于答辩前提交《承诺书》(模板请至QQ群文件下载!一式两份;申请人、导师均签字!)

注意:
   
1)《承诺书》纸质版务必在答辩前报送给医院教育处审核、留存在教育处与答辩材料集中报送!。

    (2)确保《承诺书》已提交人员,方可先行答辩; 

   2、外审结果返回有异议但符合申诉条件的请于收到评阅意见2日内(受学位论文授予阶段工作安排时限制约,临床医学院受理申诉时间缩短至收评阅意见2日内)提出申诉;申诉程序申诉处理按照山大研字【201620号文执行。 

   申诉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
    填写要求:
    a
. 请下载使用附件中《申诉情况表》模板;申诉内容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报送;
    b
. 申诉书个人及论文基本信息、评阅意见及专家对论文提出不足之处务必如实详细描述;
    c
. 请作者本人逐条列出申诉意见(不得少于3条),并对评阅专家对论文提出的不足之处是否科学、公正做出判断(判断结果为将不予受理申诉);本人签字确认;
    d
. 请导师对论文申诉意见进行审核,审核结论务必尊重事实依据;字数不得少于100;导师签字确认;
    e
. 请导师聘请三位同行专家(博士研究生申诉者,务必聘请博导;硕士研究生申诉者,务必聘请硕导及以上专家)对申诉理由进行审核,是否建议提出申诉并说明理由(不得少于100字);同时做出评阅专家对论文提出的不足之处是否科学、公正结论;三位专家签字确认;
   
2) 学位论文(须确保与送审版本一致)一本(胶装);
申诉程序:接学生申诉材料后,召开临床医学学科评议组专家会议对学院所有申诉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同意申诉人员。

(二)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前参照附件《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答辩后要把清单中的材料准备齐上交导师所在医院教育科。
    1
、答辩专家组成:按照《附件5博士、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QQ群文件内下载使)执行。
    2
、答辩公告建立: 
    
所有研究生均需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建立答辩公告。 未建立答辩公告无法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
   
博士学位申请人由自己建立,硕士学位申请人由答辩助理建立(答辩助理账号已分配给各医院及学系,请务必提前联系各医院教育处或学系研究生秘书)。 
   
建立答辩公告时,如果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没有答辩专家的信息或系统内已有专家信息有误,请自行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管理功能将专家信息(完整、无误)录入系统,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就可在系统中查到此专家信息。 
    3
、答辩成绩及录入: 
   
1)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要求,答辩委员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获得A(优秀)者人数应为此答辩委员会答辩研究生人数的1/3左右(该答辩委员会仅1位学生答辩的,原则上不出现A优秀结果),否则此答辩委员会决议无效,所有答辩人员需重新答辩。 
   
2)答辩成绩录入:博士研究生由答辩秘书录入;硕士研究生由答辩助理录入(答辩秘书账号为个人教师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答辩助理账号已分配至各医院或学系);若以上两种情况不能解决答辩成绩录入者,请将答辩成绩填入《答辩成绩导入模板》QQ群内下载,务必遵循模板中要求的格式、字数进行填写)中,于答辩成绩确定后立即至lcyxyjsb@sdu.edu.cn(保证发送表格格式、内容、字数符合要求且准确;切勿重复发送;发送后切勿催促),由学院工作人员依次导入。

    (3)查看答辩成绩:学院导入答辩成绩后,学生可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通过毕业和学位管理>评阅答辩信息查看查看自己的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是否已经完整。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人答辩通过以后遵学院后续通知安排进行。对于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遵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请自群文件下载)。 
三、答辩后提交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请申请学位个人及培养单位根据《清单》要求自查、审查、报送诸项材料,清单至群文件下载。 
   
各医院科教部门:学位授予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28日下午3点前,请申请学位个人及培养单位务必遵照时间安排进行! 
四、学术成果特殊情况说明: 
   
前期答辩(毕业)审核过程中清样状态提出答辩申请者,请于5月24日前将正式发表且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SCI论文(或中文期刊正式刊出版)报送至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Pubmed检索页+论文全文打印件)!逾期未能正式发表或未能提交正式发表证明材料者,视为学术成果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答辩无效。再次提出申请时需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外审及答辩等流程!
五、其他说明及提醒: 
    1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资格审核通过后,任何撤出答辩过程的行为视为答辩一次无效!再次提出申请时均需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及外审、答辩等程序。
    2
、答辩及学位授予阶段工作异常繁忙,请申请学位个人及培养单位详细阅读各项工作通知要求! 
再次提醒:此次拟申请学位在职研究生务必确认已加入“临床201906授位”QQ群,群号322930500。本工作安排以上提及所有文件、通知、清单、要求均自QQ群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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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