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ENGLISH
科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调整及伦理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1日 17:48    作者:    点击:[]

(一)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项目申请时间节点调整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按照国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我校相关项目申请工作时间节点做相应调整。

  我校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6日上午8时延后至2020年4月6日上午8时。为更好地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请依托临床医学院申报老师于3月31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版申报书(正式版/草稿均可),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其他事项不变,参见临床医学院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请点击查看)

(二)2020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伦理审查工作安排

  根据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否则,将不受理该项目申请。

一、材料提交

  1.需要提交伦理审查材料(模板见附件)包括:伦理审查申请表,项目伦理审批件(暂定只提交电子版)

  伦理审查申请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填写附件2,涉及动物实验的医学研究课题填写附件3,都涉及的要分别填写这两个附件

  伦理审批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填写附件4,涉及动物实验的医学研究课题填写附件5,都涉及的要分别填写这两个附件

  项目申请者及团队成员务必认真学习相关伦理规范(见附件1、附件6),并按照相关要求在伦理审查材料中详细阐明本研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和研究设计中与伦理原则及受试对象保护相关的考虑。

  2.提交方式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8日16:00前发送至chengzhu@sd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类别(涉及人/动物/人及动物)伦理审核。

二、审查工作

  伦理委员会根据提交材料情况安排召开伦理审查会议。会后审查通过的项目会下发伦理批件。

  评审会议具体形式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时间比较紧张,为了不耽误项目申报工作,请项目申请人严格遵守伦理委员会时间安排。

2.请确保提交材料中的内容与申报项目一致,因项目申请人自身原因(如审批件与项目名称不一致,项目实施与提交审核内容严重不符等)导致影响基金申报工作的,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3.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本次伦理审查只受理依托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申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并负责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伦理咨询及管理。

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88382709   chengzhu@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四楼一层4102室



上一条:关于重新注册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用户账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Copyrights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 邮编:250012 | 电话:0531-8838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