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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9:40    作者:    点击:[]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说明如下。

一、明确主题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支部延伸,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把握步骤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结合党支部实际,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学习篇目参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三)撰写述职报告和发言提纲。党支部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学校领导人员、中层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学生行为规范情况,及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进行个人自评,内容格式可参考附件1:检视剖析材料参考提纲。

(四)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测评表见附件3)。

2.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行互评(党员测评表见附件2)。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六)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党支部的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和党员评定意见,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学院党委报备(见附件4、附件5),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落实要求

(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提前与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沟通,确定时间和地点。相关党委委员需列席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保证质量。(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名单见附件6)

(二)党支部书记个人发言需在正式会议前2天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其他党员个人发言提纲需提前报所在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准备工作不充分、突出矛盾未化解的党支部,要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五)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1年3月17日前完成。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间确定后,要提前3天向学院党委报告。

(六)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附件4)和党支部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和党员评定意见(附件5)请于3月19日前报学院党委邮箱。党支部委员会述职报告、党员个人发言提纲、党员测评表(附件2)和党支部测评表(附件3)由各党支部留存备查。

临床医学院党委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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