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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11:40    作者:    点击:[]

各党支部:

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材料类别,做好档案整理移交登记,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完整。要重点检查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是否完整,签名签章是否齐全,填写时间是否准确,项目内容是否规范等。毕业生党员档案要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

各党支部需对支部内留存的党员发展档案进行梳理,如有涉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请于620日前整理相关名单和材料报送学院党委,统一存放入毕业生档案。对于已进入培养考察阶段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考察意见应更新至20216月。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

要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百廿山大强校兴国”行动等,组织毕业生党支部开展系列主题党日和党员教育活动,将毕业生党员教育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任务,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做合格共产党员。

要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避免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坚决防止出现毕业生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或者“口袋”党员现象。

三、办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党委履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主体责任,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转往山东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全部接转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学院党委会统一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离校前发放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各党支部要根据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准确填写《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所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都需要填写《临床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附件2,拍照后照片以党支部为单位打包发给学院党委留存备案。

四、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有关管理规定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办。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登录个人“灯塔党建在线”APP查看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进度;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单位党组织。

对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凭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向原所属党支部申请更换介绍信。经党支部同意后填写《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换开备案表(省外)》(附件3,提报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不再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做好组织关系回执统计归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9月底前,各党支部要填写《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计表》(附件4,及时对收回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进行梳理,移交学院党委存档备案;对没有收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省外)或没有在灯塔-党建在线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进行联系,掌握办理进度,催促其尽快办理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自转出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未提出重新开具介绍信申请的,原所属党支部应主动进行联系,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做好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无法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申请,党支部同意,提报学院党委研究通过,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具体程序如下:

1.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非出国境)》(附件5或《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出国境)》(附件6,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报送学校组织部予以备案。

2.各党支部支部与2020年及以前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进行沟通联系,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通知其及时填写组织关系转移申请表转出,如果仍需继续保留,需重新提交相应的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3.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仍隶属原支部管理。党支部应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4.各党支部对所有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填写《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含出国境党员)统计备案表》(附件7和《出国(境)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情况统计备案表》(附件8

七、材料报送要求

1.信息采集:616日前完成。

相关材料有: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电子版;各支部《临床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附件2)手写拍照版。

请于616日前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lcyxydw@163.com

2.保留组织关系:620日报送。

相关材料有:

1)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予以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其《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非出国境)》(附件5)及《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出国境)》(附件6)纸质版,以党支部为单位收齐后于620党支部骨干培训会议现场报送。

2)电子版材料:《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含出国境党员)统计备案表》(附件7)和《出国(境)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情况统计备案表》(附件8),请于620会前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lcyxydw@163.com

3.党员档案整理:620日完成。

各党支部需对支部内留存的党员发展档案进行梳理,如有涉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请于620日前整理相关名单和材料报送学院党委,统一存放入毕业生档案。

对于已进入培养考察阶段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考察意见应更新至20216月。

4.回执统计及介绍信换开:学院党委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统一调度。请各党支部关注学院党委通知,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88382653



附件1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附件2:临床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

附件3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换开备案表(省外)

附件4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计表

附件5: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非出国境

附件6: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出国境

附件7: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含出国境党员)统计备案表

附件8:出国(境)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情况统计备案表



临床医学院党委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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