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个人:
山东大学《关于2021年9-12月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请详细阅读。现将临床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人员类型:
包括同等学力博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请明确个人申请学位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拟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在职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需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详情参照《临床医学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重点强调:
1.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所涉及原始数据与实验记录,务必在预答辩环节经严格审核。
2.发表学术论文中出现的图片、图表、统计结果等相对应(必须找到一一对应关系)的原始图、实验数据、统计方法与过程及原始实验记录等均须提供,无法提供或只能部分提供人员均不可通过预答辩,不可使用该发表学术论文作为学术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以上所提及的全部原始数据与实验记录须于答辩资格审核时一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扫描版),学院将组织集中复审。报送要求如下:
(1)请确保发表学术论文中出现的任何图片、图表均找到一一对应关系的原始图片和数据并做好准确标记!
(2)在学院集中复审过程中凡出现对应关系标记不清者,以“形式审查不合格”一票否决其答辩资格申请。
(3)在学院集中复审过程中凡原始数据不全、对应关系不相符或疑似学术不端行为者,其答辩资格申请一律不被通过;“预答辩通过但学院集中复审未通过”人员的信息将被汇总,其预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将会被公示,其导师及其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将会被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4)学院将对集中复审过程中所发现的疑似学术不端行为人员集中组织专家审查。
4.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发表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中涉及的全部实验结果、图表等原始数据由预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请查看《附件1:临床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并严格遵照执行,各司其责,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四、 有关事项说明:
1.关于学费:
学费核对由学院统一完成,无需个人进行系统内核对;个人确保两个阶段的学费皆已缴纳齐全者,系统偶显示“欠费”的,不影响学位申请;如因特殊原因未能交齐学费的学生请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说明情况。
2.关于导师:
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导师信息缺失或有误者,请填写导师信息到《拟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中并于9月12日前发送至lcyxyjsb@sdu.edu.cn 。
附:如何查询系统内导师信息?
(1)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radms.sdu.edu.cn/login”点击上方左数第一个栏目“个人信息管理”。
(2)点击从上往下数第三个栏目“学籍信息”。
(3)找到右侧页面中“培养信息”一栏,“导师”一栏应出现自己导师正确姓名。
3.关于系统内照片:
系统内照片包括“毕业采集照片”与“学籍照片”,确保本人“毕业采集照片”完整正确即可。无“学籍照片”不影响答辩。
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可能为: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空缺或错误,导致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请本人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管理系统中的证件号必须与采集图像时提供的证件号一致。
注:(1)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2)学生在指定地点采集电子图像后,由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导入管理系统。系统导入会相对滞后,具体导入时间视学生采集时间而定,请尽早完成照片采集。
4.关于答辩期限:
(1)最短答辩年限:2年。入学年份+2年后方可申请答辩。以2019级专博为例,最早可申请答辩时间为2019+2=2021年上半年(3月申请6月授位);
(2)最长答辩年限:6年。入学年份+6年后的下半年即最迟申请答辩时间。以2015级专博为例,最晚申请答辩时间为2015+6=2021年下半年(9月申请12月授位);
5. 关于开题后的论文进展汇报:
根据《临床医学院加强在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及《临床医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程序及要求》的规定,自2018级(含2018级)在职研究生开始,学位论文开题后至学位论文完成提出答辩申请期间,学生须对导师组进行不少于3次“论文进展汇报”,每次汇报须将学位论文研究原始数据、汇报现场照片等资料上传至“临床医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管理系统”。对于未完成3次学位论文进展汇报的学生,系统内将无法打印成绩单,无法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注意:2018级以前的在职研究生,虽可不经以上系统填写论文进展情况,但须将论文研究的所有原始数据等资料由导师组(或个人)妥善保管并永久留存,学院将在学生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组织导师组、医院、学院集中审查。
6.关于变更《开题计划书(报告)》:
2015级(含2015级)后的在职研究生若变更开题即视为重新开题,开题时间将被重新计算,开题时间满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7.关于免外审:
山东大学不接受在职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免外审。
8.关于各环节工作的规定时间:
因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紧迫、程序繁琐且环环相扣,请谨遵诸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能完成者,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9.关于系统登录问题:
“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radms.sdu.edu.cn/login登录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自设密码。若忘记密码,请通过各QQ群私信留言群内老师(博士学位申请人请私信胡老师,硕士学位申请人请私信周老师),依序处理给予重置,私信后耐心等待切勿刷屏催促。
在职硕士在申请学位流程后期尚需登录“全国同力申请硕士学位平台”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此系统忘记密码人员,请自行按照平台“找回密码”的操作指示执行,并密切关注QQ授位群内相关通知。
10.关于申请提交步骤请特别注意:
以下两项申请步骤务必对应,缺一不可!仅经系统提交申请而未经医院报送纸质版材料,或仅报送纸质版材料而未在规定时间内经系统提交申请者,均按照答辩资格申请提交失败处理,因此延误后续送审、答辩等工作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两项申请步骤:
(1)申请学位人员本人将纸质版的申请答辩材料提交至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管理部门(9月18日上午10:00前)。
(2)申请学位人员本人在“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即系统内所示“毕业申请”)(9月20日-22日);
五、有关文件解读:
1.学校《关于2017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关于在职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此次申请无效)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凡答辩资格审核时使用SCI论文清样状态申请的学生,请务必确保发表论文在临床医学院学科评议组会议召开之前正式刊出。学院将于学科组会议召开(约11月底)前5天左右给予提示及进行所涉及论文状态重新核查,届时仍未正式刊出者,将按照此次申请无效处理。
2.《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点击查看)已对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给予公布,详情请至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页面下载查看
3.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及《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在职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在职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时,导师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申请学位学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包括课程成绩、脱产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与研究进展汇报、学位论文与发表论文的相关性、科研成果发表的规范性、原始数据记录的完整、可靠、真实性及其他学术行为规范进行审核(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文件)。审核合格者,导师亲自确认并签署《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初审情况表》(见附件),学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注意:答辩资格审核环节将重点审查专业学位博士人员的脱产学习落实情况,在职专业学位博士须如实、完整填写《临床医学院在职专业学位博士脱产计划及执行书》(见附件),导师及培养单位(或脱产单位的监管人、监管部门)须严格监管、如实证明后加盖公章。脱产时间要求严格执行入学当年签署《脱产协议书》内容,学生必须在导师所在医院脱产学习一年及以上。
六、其他补充:
1.请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务必确认导师同意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同意组织后续答辩相关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学位申请人员要慎重提交答辩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均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均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将与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一样,均被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2.往次学位申请过程中,因论文评阅不合格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经鉴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但未造假,已明确6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出申请。距此次申请学位时修改论文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予受理申请。
3.因论文评阅两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请答辩:须满足山东大学《关于两次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人员再次申请答辩的处理意见》(见附件)要求。
4.因非论文评阅原因两次申请学位无效人员再次申请答辩:须满足《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非论文评阅原因两次申请学位无效人员再次申请答辩的处理意见》(见附件)要求。
备注:以上第3和4条提及拟第三次申请学位人员:请填写《临床医学院在职研究生第三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医院组织三名同行专家对学生提交申请进行审批,结合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本人申请情况,确认该生已达学位授予水平。该表需导师、三名同行专家签字、医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报送至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审批。一旦审批通过,该生却再次因各种原因无法获取学位者,学校会视情况削减培养单位相应人数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并对其导师及导师所在医院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5.提交正式发表SCI论文者,需提供发表文章全文(纸质版)并在首页附上Pubmed检索页(打印件);发表论文系清样状态者,请在SCI论文全文首页空白处注明“此系正式发表前最终清样”,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尚未有正式清样者其答辩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
6.在职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意见书》、《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应随答辩资格审核材料一同报送;如9月6日前尚未完成预答辩者,请务必保证9月18日上午10:00前完成、通过预答辩并提交《预答辩意见书》和《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7.非首次申请答辩资格审核人员(不论往次学位申请进行到哪一步程序),只要未能最终授位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均需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培养单位:请与各医院教育处联系。
2.临床医学院:即日起,请通过预答辩且拟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加入“临床在职2021年下半年授位群”,QQ群号:801158885;请务必使用“学号+姓名+专业”作为备注申请加群,否则将不予许可入群。入群后立即以同样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备注群名片,否则会被管理员清退出群。
答辩资格审核及后续学位申请所有材料均自该QQ群文件下载!
为提高沟通效率,保障答辩资格审核及后续学位申请过程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请各位同学在遇到问题时优先选择QQ群联系!
博士工作咨询 胡老师
硕士工作咨询 周老师
办公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1层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1:学生类别区分依据(用学号进行判断):
同等学力博士:学号以20**110开头;
临床专业学位博士:学号以 20**120开头;
同等学力硕士:学号以20**210开头;
临床专业学位硕士:学号以20**230开头。
附2:以下材料请加入“临床在职2021年下半年授位群”(QQ群号:801158885)后,群文件内下载: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
《拟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
《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医院科教部门专用
《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医院科教部门专用
《关于两次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人员再次申请答辩的处理意见》
《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非论文评阅原因两次申请学位无效人员再次申请答辩的处理意见》
《临床医学院在职研究生第三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山大研字【2016】20号文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
《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补充规定(201812)》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