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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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山东大学医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外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补充规定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29 08:49:40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拟毕业研究生同学:

   现发布“山东大学医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外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补充规定”如下:

1.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自2013 年春季毕业开始,医学院对研究生论文外审结果的处理在执行学校相关文件和“山东大学医学院学位分委会关于研究生毕业审核的相关实施细则”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如下:医学院研究生论文外审结果如出现一个“大修” 或“不合格”字样,不再允许研究生提出复议申请,毕业延期半年。

2. 根据学校和“山东大学医学院学位分委会关于研究生毕业审核的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学院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被检测论文应为完整论文,并与送出外审(含实名和匿名外审)论文一致。届时学院将组织核查,核查不通过者按学术行为不端处理,根据专家意见给予“修改后重新提交”或“退回授位申请”处理。

3. 各类学生(含专业学位学生)学位论文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