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在职学位 > 正文
2013年上半年医学院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院办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3-04-02 12:17:14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同学请注意:

    医学院匿名外审人员抽取名单将于近日公布,现将论文外审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红色字体处有链接):

 

1被学校抽查送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A.下列人员提交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2

1)本次确定的匿名外审人员(含提前毕业人员);

2)此前未通过匿名外审人员(论文评阅中含D者);

3)此前已被学校确定匿名外审,而本人申请延期未进行匿名评审人员。

B.下列人员提交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3

1)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而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生;

2)全体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C.送交要求

每份送审论文请附相应的最新版匿名评阅书,博士学位论文须附相应份数的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匿名专用)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共1份);;与送审纸质论文保持一致的word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论文外审材料自查表。(共1份)。

  D.送交时间

4月8日(周一)10:00点前以研究所室为单位集中送交山东大学西校区教学八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因学校要求时间紧迫,上交时间无法延迟);

 

2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且未被学校抽查外审的博士研究生

学院进行匿名外审,标准要求同学校一致。以研究所室或医院为单位集中送交,论文送交时间为410-12送交地点:山东大学西校区教学八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送校外评审的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论文每人2  ,并附上相应份数的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匿名专用)》、新版《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已通过预答辩并填写好的《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1份、论文外审材料自查表1份。同时上交与送审纸质论文保持一致的word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论文评审费600元整。

 

3.申请免匿名外审研究生

只需以研究所室或医院为单位集中交预答辩意见书到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留存。(420日前)

 

4.特别说明

1)关于打印:评阅书及外审论文需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务必使用新版匿名评阅书

2)关于匿名:在装订时将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含发表论文清单)需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论文封面用铅笔书写作者姓名。所交自评表、匿名评阅书中出现的作者姓名不填。

3)关于封皮:全部使用2012年上半年启用的新版封面;请研究所室或医院统计好各类别学生毕业人数后,43西校区教学八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刘月冉老师处集中领取

4)关于预答辩:所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在提交论文时必须已经通过预答辩,并报送《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5关于本次送交论文外审与往次的不同:①请认真阅读医学院网站学位工作【重要通知】山东大学医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外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补充规定”相关内容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集中报送,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组织需要论文送审的学生对送审论文及材料进行自查,每位学生均需递交一份“论文外审自查表”,经由各研究所室及医院进行审核签字后同时递交;需同时上交与送审纸质论文保持一致的word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

6请仔细阅读山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办的通知“关于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规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凡以上外审材料逾期不交者其学位申请将延至2013年下半年受理。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获得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7)关于实名论文评阅: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其它实名论文评阅(每人不少于1份)、免匿名外审博士申请者的实名论文评阅(3份)以及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由各培养单位或研究所、室按照“山大研究生论文评阅要求”负责组织安排。

8)关于答辩公告: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及促进各院部之间学术交流,请各研究所、室、临床各教学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将本单位各专业博士生论文答辩会的时间、地点、论文题目及答辩委员会成员于答辩前一周电子版发送,ljjsn1977@sdu.edu.cn,邮件主题中注明“*****(单位名)答辩公告”字样,学校及学院将及时对外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相关文件链接:请仔细查询阅读

1山东大学医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外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补充规定

2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规定(2011年下半年)

3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4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5关于使用新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的通知及封面填写要求

6. 山东大学医学院学位分委会关于研究生毕业审核的相关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