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5 14:58:32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

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附件1)要求,根据学校通知,我院现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临床医学院可推荐2项成果参与学校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须于2021818日前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出版年份、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3.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1813日下午5点前,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命名方式

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培养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报书-山大**学院-姓名;**支撑材料-山大**学院-姓名;**汇总表-山大**学院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生殖医院、山大二院限报2项(需排序),其他医院限报1项。若存在“成果特别突出的研究生,需突破现有分配推荐人数”的特殊情况,请务必于813日上午12:00前与临床医学院联系。

电子版材料须包括:①电子版申报书;②电子版汇总表;③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材料须包括:①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单位审核意见处盖章);②纸质版汇总表;③相关支撑材料。
 
注:申报所用成果须于2021818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份、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支撑材料中的成果认定需提供山东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需体现成果发表当年5年平均影响因子);成果全文;和该成果pubmed检索页截图(体现出版年份、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请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07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sdulinchuang@163.com,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1805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pdf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docx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