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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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3 16:00:5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做好我院学生返校前及返校后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根据山东大学疫情防控精神和临床医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认识:

全体学生应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群防群控,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体学生生命安全。我院学生体量庞大、分布范围广泛、且身处临床工作一线,给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峻考验,每名学生都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以战时状态严阵以待,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非常举措,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做到令行禁止、令行畅通。

二、返校要求:

在学校尚未发布返校通知之前,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擅自返回学校及医院。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医院)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逐级审批程序。如遇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研究生导师擅自要求研究生返校(医院)等情况,学生应予拒绝,并上报学院。

三、信息上报:

疫情期间,我院全体学生均为疫情义务报告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准确及时进行信息上报。前期学院已经准确摸排并分类建立信息管理群,群内同学须按照要求上报所需信息。杜绝不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四、线上学习:

学校与学院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教学工作调整,做到延期返校但不延期开课,将以雨课堂等线上形式进行授课。请涉及的本科生、研究生留意学校、学院相关通知,利用好线上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对于课程较少的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要通过文献阅读、在线学习、数据整理、撰写论文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自学。

五、拓展培养:

学院暂停一切线下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校内组织的各类线上活动同时谨慎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各类社会性志愿服务尤其是聚集性活动。

六、在校管理:

根据学校公布的返校日期,科学安排返程路线,密切关注所搭乘的航班、火车等公共交通同行人员的疫情情况,发生同行人员确诊的情况及时主动上报学院,根据学院安排进行隔离。

返校后,服从学校疫情期间面向学生群体的所有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和医院做好体温测量情况上报、校门出入、宿舍出入登记管理等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上报学院,避免带病与他人接触。

七、临床活动:

学校将与各临床教学医院共同协商安排临床实习、规培轮转等工作事宜,所有工作通知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参与临床一线工作或学习活动学生需经专门培训,做好防护后方可上岗。如遇缺乏防护或被安排在敏感科室、发热门诊、接触疑似病人等情况时,可以拒绝,同时上报学院和医院学生管理部门。

八、日常要求:

日常生活中,做到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疫情未解除期间,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提高新媒体素养,提升网络信息甄别能力,不在朋友圈、微博等自媒体上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舆论。

九、党员、骨干做好表率:

面对疫情,学生党员、学生骨干要在同学中做好表率、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好信息传播的宣传员,带头宣传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做好疫情防控的示范员,带头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防护;做好疫情防控的信息员,带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疫情防护的心理卫生员,主动关心疫情期间同学的心理健康。

 

疫情期间我院所有学生应按照以上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反,学院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解除为止。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共同打赢这场战“疫”。

 

   临床医学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