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ENGLISH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先锋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5:32    作者: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112日至118

培训形式:采取网上学习方式进行,依托党旗飘飘入党培训平台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已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学生和教职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采取必修课方式进行线上学习,设置24学时,分别为以下8个课程:深入学习新党章,巩固树立党章意识;学习党纪党规,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

四、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信息已导入党旗飘飘入党培训平台。请参训学员参照《网上学习学员手册(发展对象培训)》(见附件),于11122:00登陆系统完成完善个人信息,经学院党委统一审核后开始学习。

2.学院党委将安排专人做好线上学习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党支部需及时督促参训学员按照要求完成培训。

3.培训结束,学员撰写培训总结上交所在党支部,总结要求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得抄袭,否则按不合格处理。不交总结或所交总结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4.培训成绩与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挂钩。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

联系人:曲老师 88382653


附件:《网上学习学员手册(发展对象培训)》



临床医学院党委

2021111


上一条: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素养提升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吾(五)爱于心”国庆主题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Copyrights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 邮编:250012 | 电话:0531-8838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