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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15:54:2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2年9月修订)》(附件1)的相关要求,中心决定对2019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开展学业奖学金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各班级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学业奖学金测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展开;

2.各班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收取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材料和相关证明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各班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结合日常表现材料和相关证明,对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测评,计算得出学业奖学金测评成绩;

4.各班评审工作小组将每名同学的学业奖学金测评成绩进行班内排名,并按照班内名次评定每名同学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5.各班评审工作小组将学业奖学金测评成绩和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报送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

6.学生对评审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心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造册备案;评审的原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学校检查。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结果涉及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测评工作,确保测评程序和测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2.各班评审工作小组填写《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表》(附件2),10月17日(周一)17: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ang@sdu.edu.cn(邮件及附件标题均为2019/2020/2021级硕/博xx班学业奖学金计分表),纸质版经辅导员和各班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后,10月17日(周一)17:00前送至趵突泉校区4号楼4101办公室。电子版及纸质版结果务必保持一致。

3. 2022级研究生本学年奖学金均分,无需参与本次测评。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均属于综合类奖学金,用于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术成果不得用于申请国奖、校奖、社会奖学金等,反之亦然,否则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成果IF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五年平均(Web of Science)为准,分区参考中国科中心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分区情况表,具体查询可参考微信“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小程序;

2.研究生会/学生会组织相关活动加分请参考“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会活动发展分公示”(详见中心网站-学生工作板块),若有冲突以研究生会公示为准,公示中未体现的活动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或参照《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2年9月修订)》执行;

3.请勿将学业奖学金同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混淆,学业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测评上报,综合素质测评以各培养单位为单位上报;

4.评审办法中未体现的加分事项,请各班评审小组汇总相关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3日(周四)17:00前发送至邮箱cwang@sdu.edu.cn,由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裁定;

5.在评审阶段,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同学的意见建议;在结果公示阶段,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同学的意见建议;

6.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若同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可随时向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7.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