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评选2025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院现开展2025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按时上交材料,过期不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2025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以成绩单为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二)其他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个人按时向所属医院辅导员报送材料;
各医院辅导员名单
省立 长学制 |
省立统招 研究生 |
生殖医院 |
济宁联合培养 |
其他医院 |
袁园 |
赵倩 |
柴明莉 |
孙浩 |
徐雨辰 |
2、各医院按照毕业生人数比例,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注明推荐先后顺序
3、各医院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终审。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个人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表中的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不用填写),同时报送在校期间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附件2: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
附件二:2025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