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预备党员和新党员集中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预备党员和转正后1年内的新党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5日
三、培训内容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引导新入党同志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预备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新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等。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交流研讨和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组织开展。
(一)集中学习
采用线下集中授课的方式,共计4个学时,培训时间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二)自主学习
预备党员须参照指导手册(附件3),登入山东大学入党教育在线培训平台(党旗飘飘)(http://rudangpx.sdu.edu.cn)并完成至少8个学时的线上课程,线上学习时间截至6月15日。
(三)交流研讨
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利用好新老党员间“传帮带”作用,就努力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下的合格党员、努力开展交流研讨。
(四)撰写学习心得
结合本次培训实际,围绕“青年大学生如何把个人梦想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体学员须向所隶属党支部提交一份思想汇报,要求认真对待、用心撰写,篇幅不少于1500字。
五、工作要求
1.严肃培训纪律。全体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培训目的,增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培训教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本次线下集中学习将指定培训管理员组织集中签到与记录考勤。严重违反培训纪律和规定的学员将视情形给予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妥善整理归档。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应积极参与党支部交流研讨、及时递交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并各党支部书记指导下填写《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附件4)。研讨发言情况将纳入年度党支部督查考核,思想汇报和纸质版《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请于6月15日前以支部为单位报送至综合楼202室,届时将统一归入个人党员档案。
附件:1.参训学员名册
2.集中学习课程安排表
3.入党教育培训平台学员指导手册(预备党员)
4.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党总支
2023年6月2日